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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1548184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建警察学院决定采用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服务。为实现校内课程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需要,项目包括完整课程拍摄制作平台使用,相关课程视频包装和教学案例拍摄制作等。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完整课程的拍摄、后期制作和平台上线;

2.提供在线课程资源更新;

3.课程短视频资源制作和后期包装;

4.教学案例视频设计、拍摄制作和平台上线等;

5.申报一流课程及参加教学竞赛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拍摄制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共计40万元。

三、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四、方案征集要求

1.请提供公司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应是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2.应征方案材料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软硬件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3.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4.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5.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6.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1.应征单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2023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2.应征单位方案递交时间:截止2023年4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电子版方案以PDF格式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83514617@qq.com,纸质版方案寄送至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教务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124001912

、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采购人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福建警察学院

2023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