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店面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一)租赁地址:福建警察学院西南区4号楼一层
(二)面积:约45平方米;
(三)年租金底标:45000元/年(每年按9个月计算);
二、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限:三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二)租赁用途:为校内师生提供通信类服务;
(三)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50%;
(四)租金支付方式:每年缴纳一次租金,水电费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每年按300元包干,三年一次性缴纳。
三、承租方注意事项
(一)店面以现状招租,承租方应对租赁标的自行装修,装修方案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各项手续,不得进行转租。
(三)承租方应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营业时间以学院的作息时间为准,并接受每月不定期检查。寒暑假根据学院的要求营业。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合格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需大等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在福州仓山区域内至少有4家或以上正常经营门店(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二)国有企业参与投标,需至少提供省级公司(含)以上招标授权函;私人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企业及其关联企业5年内不得出现且不局限于以下行为: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司法案件和纠纷等不良记录
(三)提供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一份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一份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加盖公章;
(六)提供租赁场所装修设计、施工设计单位纸质材料: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前审。
六、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我院官网及时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
七、竞价方式及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现场一次性报价、价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报价,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带到开标现场,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现场交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违约不与业主办理相关的中标手续,业主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业主若发现投标人有买标、围标等弄虚作假,互相串通的行为,有权没收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予以当场退还。
八、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
(一)由投标代表人持报名条件所规定的材料到场报名,同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报名时可到现场看场地)
(三)报名地点:福建警察学院行政楼二楼202室
(四)开标日期: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
(五)开标地点:福建警察学院行政楼一楼111室
(六)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83052721
福建警察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