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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营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480948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建警察学院决定采用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营”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采购校本化课程资源建设服务。为实现校内课程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需要,项目包括完整课程拍摄制作平台使用,相关课程视频包装和教学案例拍摄制作等。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完整课程的拍摄、后期制作和平台上线;

2.提供在线课程资源更新;

3.教学各类短视频资源制作和后期包装;

4.数字化教学案例视频设计、拍摄制作和平台上线等;

5.申报相关项目的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拍摄制作;

6.相关课程资源的平台运营。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共计80万元。

三、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四、方案征集要求

1.请提供公司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人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应是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2.应征方案材料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软硬件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3.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4.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5.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6.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1.应征单位报名时间:20243月11-20243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2.应征单位方案递交时间:截止20243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电子版方案以PDF格式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583514617@qq.com,纸质版方案寄送至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教务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124001912

、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应征供应商。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采购人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福建警察学院

                                 20243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