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建警察学院决定采用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科技兴警实战基地专项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院校人才、科研优势和公安信息化实战优势的深度融合,探索开展大数据方向的警务硕士教育,福建警察学院与福建省公安厅计划联合建立科技兴警实战基地,更好地完善我省公安科技人才梯度培育体系,提升公安实战数据技能与信息化水平,为数字福建、平安福建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
本项目计划构建公安大数据建模平台,提供数据源管理、引入建模工具与数据分析算法,集成模型组件、规则引擎,提供案例和业务模型,通过引入企业真实的大数据案例和真实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环境,构建公安大数据建模实战体系,在行业大数据实施方法论指导下,锻炼学生的大数据应用开发实战能力和大数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满足实战急需大数据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计算底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计算、数据存储、可视化应用等功能实现的服务器及配套硬件设备;
2. 大数据建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管理中心、基础组件中心、算子中心、模型中心、基础组件中心等模块;
3. 支持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实践教学、大数据科研、共编实训实践教材讲义、课程资源建设(案例、题库、授课PPT)等。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共计75万元人民币。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应征单位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fjjcxygzc@fjpsc.edu.cn、xuhuijun@fjpsc.edu.cn,邮件名称备注:公司名称_计算机系_科技兴警实战基地专项建设项目。
6月12日下午3:00,在行政楼111组织现场交流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说明会。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91-83052721。
五、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
(一)方案征集要求
1.提供方案的“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应一致。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具备本次拟采购物品的经营范围;如非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方案的单位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单位负责人,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材料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软硬件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4.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5.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6.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7.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二)方案征集提交
1.项目纸质方案一式四份(含资格部分及方案技术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2、6月26日下午3:00,在行政楼111组织现场陈述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携带项目纸质方案参加。
福建警察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