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建警察学院决定采用政府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福建警察学院科研管理改革,急需建立覆盖科研活动全过程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平台,推动科研管理精细化和多部门业务协同,形成激励创新协同高效的科研管理服务体系。
本项目计划研制一套“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预算总价37万元。系统用于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阶段性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等数据的管理存档,加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简化报表和流程,提高科研服务水平,改善科研人员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工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共计37万元人民币。
三、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1.应征单位报名及方案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报名及相关信息(项目电子版方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kycxkb@fjpsc.edu.cn,邮件名称备注: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3.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方案寄送至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行政楼504,郭老师(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115922982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805007072
五、方案征集要求
1.材料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软硬件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
2.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4.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5.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6.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六、评选办法
1.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条件且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为有效方案应征供应单位。
2.本次征集项目将由采购评选委员会评审出本项目的最优招标方案,采购人公开招标时可套用本次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招标方案,亦可在本次招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后进行招标。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警察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