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大楼建设中的信息化部分,位于福建福州市仓山区福建警察学院校园内,为旧楼改造,含主楼1-4层,辅楼1-2层,含办公区域及实验室,拟建设成为现代化、标准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毒品犯罪监测技术中心。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1.弱电工程:基础网络、中心机房、会议系统、门禁、监控等。
2.智能化工程:实验室管理平台软件一套,包含综合安防、环境空间管理、能耗能效管理系统、安全运营监管、智能交互终端、仪器设备管理及实验室可视化等软硬件配套。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共计300万元人民币。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9日,供应商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fjjcxygzc@fjpsc.edu.cn、syzx@fjpsc.edu.cn,邮件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逾期不予受理。9月22日上午10:00,在行政楼111室组织现场交流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交流会。
2.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591-83454510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五、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
(一)方案征集要求
1.提供方案的“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应一致。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具备本次拟采购物品的经营范围;如非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方案的单位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单位负责人,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提供的方案需根据我院的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软硬件建设方案,包括详细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等。
4.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支付入选的应征供应商任何的费用。
5.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资料。
6.应征单位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7.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二)方案提交
1.项目纸质方案一式四份(含资格部分及方案技术部分),方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应征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封面采用白皮,否则按作废处理。项目方案需附录电子版一份,并使用U盘随纸质方案材料密封在包装内。
2.现场陈述会:10月11日上午9:00在实验北楼313会议室组织现场陈述会,供应商指派1-2人,携带项目纸质方案参加。具体时间在交流会上现场通知。
供应商报名信息表.doc
福建警察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