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2027-2029年慕课课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为科学推进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项目服务方案,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方案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警察学院2027-2029年慕课课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周期3年。采购人根据教学建设需求,征集涵盖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四大类慕课课程建设方案。后续服务期内,采购人可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对课程开展更新、调整或增补工作,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基础上,课程总量不少于35门。各类课程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需提供4门课程,供采购人遴选使用。
2.公共选修课:包含自然科学类、公共艺术类两大类别。其中自然科学类需提供人工智能相关课程不少于7门、生态文明相关课程不少于1门;公共艺术类需提供课程不少于8门,课程名称需与要求完全一致。
3.跨专业选修课:聚焦公安业务知识拓展方向,需提供不少于4门相关课程供采购人遴选。
4.创新创业课:需提供不少于2门专业创新创业相关课程供采购人遴选。
除公共必修课、公共艺术类课程需严格匹配指定课程名称外,其余类别课程名称可作为参考,供应商可结合课程核心内容优化调整,课程需求详请见附件1《课程需求清单》。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服务周期3年,项目总预算45万元,每年15万。
三、资质条件
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供应商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全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方案征集要求
(一)资格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二)方案内容要求
应征方案需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贴合项目需求,需包含项目软硬件建设整体方案、对应类别慕课课程概况、课程明细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及项目总预算等核心内容,全面响应本公告项目建设要求。
(三)征集规则说明
1.本次方案征集为自愿参与原则,供应商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2.所有应征方案、优化建议及相关资料所有权均归福建警察学院所有,采购人享有无偿、使用、修改、整合全部应征资料的权利,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方案及相关资料无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侵权行为。若产生任何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4.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征集文件、方案资料等,评审结束后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方案提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4时30分-2026年7月9日16时30分。供应商须填写《福建警察学院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fjjcxygzc@fjpsc.edu.cn、jwc@fjpsc.edu.cn,邮箱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现场咨询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30,在行政楼111室组织现场交流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交流会。福建警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591-83052721。
(二)现场陈述会时间及要求:2026年7月22日上午9:30在行政楼111室举办现场陈述会,供应商指派1-2人参加,会议现场供应商提交方案并做现场陈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方案技术部分及资格部分),统一用A4纸打印,封面采用白皮。项目方案需附录电子版一份,并使用U盘随纸质方案材料密封在包装内。
附件:1.课程需求清单
2.福建警察学院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附件1:课程需求清单.docx
附件2:福建警察学院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警察学院
2026年7月3日